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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资者保护论坛|呼吁诉讼时效等制度突破!补齐投资者维权“短板” 一文读懂大咖观点

来源:新浪财经 | 作者:新浪财经 | 发布时间 :2025-03-21 | 1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宇霞表示,投资者维权案件中,尤其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周期明显长于普通民事案件。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通常涉及众多原告和巨额标的,法院在审理时需考量诸多因素,导致许多案件持续数年才能结案。这就导致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周期通常以3年为起点,部分案件甚至超过5年仍未结案,不仅大幅增加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也显著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意愿。

  

  张云:通过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来推动企业主动履责与和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表示,部分案件在征集时公司尚未退市,但漫长诉讼过程中公司退市。这种情况下,即便拿到判决书,强制执行也往往无果。此时可以通过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迫使公司提高和解比例。因公司虽退市,但仍有诸多资产,如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难以剥离,公司为保住壳资源,才愿意提高和解比例。因此在执行阶段难以拿到赔偿时,希望推动代理律师可尝试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推动企业主动履行应承担的责任,这将为上市公司退市后投资者维权执行阶段提供新的思路。

  

  张海峰:第三方平台要发挥推广作用,及时推送风险提示,提高投资者维权意识

  

  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海峰表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和重视的程度都显著提升,但是政策落地和实务中间还有最后一公里的距离。而实务当中的几项痛点和方向,比如关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看不到风险和抓不到证据等,让无法及时甄别风险,过于依赖监管部门的立案侦查、警示和询问。需要推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通过大数据的筛查异常交易、财务波动等信号,向投资者及时推送风险提示;通过更广泛的普法教育,加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让他们及时或者提前地进行维权。

  

  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积极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维护广大中小股民权益

  

  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表示,实际情况中,股民维权面临诸多困境。包括部分公司退市后存在借机“洗白”现象、国内相关司法解释在借鉴国外时未能充分贴合中国特色、与消费者保护相比,中小股民权益保护力度差距明显等等。他期望维权平台能够借助AI浪潮,进一步为股民提供精准信息,同行应加强沟通、抱团取暖,共同推动解决法院立案难的问题,在代表人诉讼方面,鉴于特别代表人诉讼占比仅1%,应多与法院沟通,积极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股民权益。

  

  许峰:加快对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调查速度,落实老鼠仓民事赔偿机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表示,目前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周期过长,从违规行为发生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公布,往往相隔数年,甚至长达六七年。这不仅削弱了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还导致部分案件因超诉讼时效而无法索赔。证监会应缩短从监管措施到行政处罚的时间跨度,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透明而陷入长期的不确定性。同时他指出《证券法》虽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应依法赔偿,但实际操作中,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往往缺乏具体信息,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自身是否为受害者。他建议,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详细披露老鼠仓涉及的股票和交易时间,以便投资者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受损。